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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的通知

作者: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时间:2019-08-15

中汽修协字[2019]31号


         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加快推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制的落实,促进机动车维修这一民生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汽车后市场转型升级,交通运输部再次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的形式发布实施。
        为使广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人员和维修企业充分理解和精准把握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的精神,促进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和顺利实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19〕72号文),为落实文件精神,经部运输服务司同意,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决定于2019年9月在宁波举办2期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具体期次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点击下载通知全文:

《关于举办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的通知》(中汽修协字[2019]31号).pdf   

附件1  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班期次及时间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