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0日
Copyright © 2016-2020 北京保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中汽维协汽车信息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10-63938323 联系邮箱:camra-aipc@ewtpa.com 京ICP备15066665号-3
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 沙子口路78号 写字楼B座512房间 技术:数字汽车云